李廙
佚名〔未知〕
李廙为尚书左丞,有清德。其妹,刘晏妻也。晏方秉权,尝诣宅,延至室。晏见其门帘甚弊,乃令人潜度广狭,后以粗竹织成,不加缘饰,将以赠廙。三携至门,不敢发言而去。
译文及注释
译文
李廙担任尚书左丞时,有清廉的美德。他的妹妹是刘晏的妻子,刘晏当时正掌管大权,他曾经拜访李廙,李廙请他到家里坐。刘晏看到李廙的门的帘子十分破旧,就命令手下偷偷地测量门的长和宽,然后用没打磨过的竹子编成帘子,不加修饰,将要把它送给李廙。刘晏多次带着门帘去李廙家,都不敢提这件事就离开了。
注释
尚书左丞:官职名称。
秉:执掌
缘饰:修饰
弊:破旧
去:离开
方:正
以:把(它)
延:邀请
为:担任
度:量
潜:偷偷地
诣:拜访
简析
此文简洁地叙述了李廙与权臣刘晏之间的一段小事。文中通过刘晏的行为,衬出李廙清德之深,以至于即使是手握重权的亲戚,也不敢轻易以物质之礼相赠,生怕玷污了对方的清廉;同时,也体现出刘晏对李廙品德的敬重与自我约束,显示出当时社会对于清廉品德的高度认同与尊重。整个故事简短而意蕴深远,是对清廉美德的生动诠释。
绝句
佚名〔未知〕
飞云倚岫心常在,明月沉潭影不流。
明月有情应识我,年年相见在他乡。
刘氏善举
佚名〔未知〕
刘氏者,某乡寡妇也。育一儿,昼则疾耕作于田间,夜则纺织于烛下,竟年如是。邻有贫乏者,刘氏辄以斗升相济。偶有无衣者,刘氏以己之衣遗之。乡里咸称其善。然儿不解,心有憾。母诫之曰:“与人为善,乃为人之本,谁无缓急之事。”母卒三年,刘家大火,屋舍衣物皆尽。乡邻纷纷给其衣物,且为之伐木建第,皆念刘氏之情也。时刘儿方悟母之善举也。
虎画
佚名〔未知〕
予友人工画虎,其庐之四壁咸虎画:或腾或扑,或吼或奔,或挈幼或独行,形态各异,皆毕肖。吾尝乞得一轴,高二尺奇,宽二尺许。其二虎,雌雄各一。雄者蹲于石,昂首远视,张口若呼啸状;雌者伏于侧,足前伸,神情怡然。旁有奇石三四,似助威也。余县诸东壁,爱甚。